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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创业问答(33问)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7日    阅读次数:23982

第一篇  就业常识

一、毕业生就业分为哪些类别?

(一)单位就业。

签订就业协议的,选择“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的,选择“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交就业证明函、录用文件等证明形式的,选择“其他录用形式就业”。

(二)参军入伍。

学生参军入伍的,选择“应征义务兵”。

(三)基层项目。

包括:“国家基层项目”和“地方基层项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即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即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

(四)自主创业。

必须是学生本人创办企业或者参与创办企业才算是自主创业。已经在经营某种业务,还没有注册企业,但准备去注册企业的可以算自主创业;已经在经营某种业务,还没有注册企业,但也不打算注册企业的,只能算自由职业。如果学生就业的企业,老板本人是自己创业的,不能选择“自主创业”,因为学生本人并不是创业者。

(五)自由职业。

自由职业是指摆脱了企业与公司的制辖,独立工作,不隶属于任何组织,自己管理自己,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种职业。简单地说,就是自己在工作,但不属于任何一家公司或任何一个单位,也没有创办企业或创办企业的打算。如个体零售店、小吃店、冲印店、包工头、寿险顾问、地产经纪、广告中介、直销人士、自由撰稿人、摄影师、专利代理人、律师、会计师、牙科医生、技术顾问、管理顾问、管道工、电工、理发师、艺术家等等

(六)其他暂不就业。

暂不就业、不就业拟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或考某种职业资格证书等都属于这一类。

二、顶岗实习与就业试用期有什么区别?

顶岗实习是学校安排在校学生实习的一种方式,属于教学活动,非就业性质。

就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它属于就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试用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四、就业单位性质有哪些?

(一)机关。

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及相关内设机构。

(二)事业单位。

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包括科研设计单位、高等教育机构、中初教育机构、医疗卫生单位、艰苦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等。

(三)企业。

包括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其他企业。

(四)部队。

是指在部队从事非军事的、不属于军队编制序列的其他工作。

(五)应征义务兵。

(六)基层项目。

(七)农村建制村。

指在农村村委会担任村委六职干部。

(八)城镇社区。

在居委会担任六职干部。

(九)自主创业。

包括自主创业(微企)和其他自主创业。

(十)自由职业。

五、学生毕业后,还得完成的相关工作有哪些?

(一)配合开展问卷调查。

1.重庆市教委就业指导中心开展的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情况问卷调查(时间一般是5-6月份)和毕业生离校后(半年)就业情况问卷调查(时间一般是11-12月份)。

(二)配合完成就业核查工作。

1.学校就业人员的就业核查。

为保证毕业生就业情况的真实性,学生离校后,学校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干事、就业办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短信、上门跟踪回访等方式对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核查,该项工作将持续到毕业年度12月底甚至更长的时间,请同学们跟辅导员保持良好的沟通与联系,工作确定后或有更换了就业单位的,要及时跟辅导员反馈并完善就业信息的登记。

2.上级部门的就业核查。国务院就业工作督察组、市教委就业指导中心会以抽查方式,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情况核查。这是国家对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视,是大学生正当权利的保证。请同学们千万不要拒听、拒收或当成骚扰短信、电话处理。接到电话或收到短信后,实事求是地回答,若有疑问请咨询学校就业人员。                                             

 

第二篇  就业指导

六、毕业生应当如何安排就业日程?

9-10月要多方面了解就业形势及政策,参加学校组织的就业咨询活动,激活《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账号完善基本信息,学习如何填写《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11月开始积极参加学校和政府、社会中介等组织的双选活动,就业单位确定后要及时按要求完善就业单位信息,提交《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困难毕业生要关注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求职补贴相关通知,积极申请国家及学校的求职创业补贴;次年6月由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就业方案,经审定后签发就业报到证,7月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凭报到证到就业单位或生源地单位报到。

七、从哪些机构可获取就业信息?

毕业生获取正规就业信息的机构主要有:

1.学校就业部门。包括学校就业办,二级学院就业部门。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各省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区县镇街道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市场,街道社区劳动服务站所等。

3.市场经营性服务机构。主要包括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经营性企业或机构。

4.国有企业。

5.民营企业。

6.中外合资企业。

7.原人事、劳动系统所属服务机构。

8.自办或以股份形式合办的企业等。

八、获取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1.浏览各类就业信息网站,包括中央有关部门主办的全国性就业信息网站、地方主管部门主办的就业信息网站、各高校就业信息网站及校内bbs求职版面、其他专业性就业网站等。

2.参加各类招聘和双向选择活动,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各地、学校、用人单位等相关机构组织的各类现场或网络招聘活动。

3.参与校企合作实习,包括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活动。

4.查阅媒体广告,如报纸、刊物、电台、电视台、视频媒体等。

5.他人推荐,如导师、校友、亲友等。

6.主动到单位求职自荐等。

九、面对求职困难,毕业生该如何应对?

(一)积极接受就业教育,全面提升就业能力。

1.学生在校期间就要做好就业准备工作。根据学校要求或安排,毕业生可以通过选修或必修就业指导课程、参与学校组织的就业实习、技巧辅导、模拟招聘等活动,学习和了解职业资料和信息,充分借助社会实践平台,全面提升就业能力。

2.通过学校实施的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组织到企业顶岗实习等工作,切实增强自身的岗位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促进职业素养的养成。

(二)了解国家促进就业政策,努力争取各方支持。

国家非常重视大学生就业工作,出台了许多帮助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大学生应充分了解这些政策,享受国家政策红利。如积极申请政府求职补贴;未就业毕业生可到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名制登记,享受当地政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指导和服务等。

(三)广泛收集就业招聘信息,积极寻求就业机会。

1.主动到学校就业部门登记,经常联系学校就业指导老师和专业教师,保持通讯畅通,学校会不断向未就业学生推送最新就业招聘信息。

2.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搜集社会需求信息。

3.积极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类人才洽谈会。

4.充分利用亲友、校友、学校社团等资源,积极获取就业信息。

5.了解社会发展动态,合理调整求职预期。

十、学生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提升就业能力?

1.在学好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根据学校要求或安排,毕业生可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就业实习、简历制作大赛、求职礼仪讲座,面试技巧辅导、模拟招聘等活动,提高自己的求职技巧。

2.通过选修或必修就业指导课程,更新就业观念,了解就业形势,规划职业生涯,充分借助社会实践平台,全面提升就业能力。

3.不断参加各种就业培训和积极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切实增强自身的岗位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促进职业素养的养成。

 

第三篇  就业协议

十一、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是怎样的?

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达成用人协议。

2.学生在《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填写毕业生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一式三联)。

3. 学生本人在乙方处签字及日期,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在甲方签字同意录用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意:公章和填写的单位名称需一致),交回学校辅导员处。

4.辅导员审核无误后在系统(二期平台)通过审核,在纸质协议上丙方签字及日期,材料再交由各二级学院就业干事;就业干事审核无误后系统(二期平台)通过审核,纸质材料盖二级学院印章,材料再交由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

5.招生就业服务中心签章后将第一联至三联返回给各二级学院,学生、单位、二级学院自行存档。

6.离校前更换新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因各种原因要更换单位的,需在《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申请违约,学校通过以后再进行新单位信息录入、打印签字盖章、交回新材料(再走流程1-5)。

7.离校后更换就业单位的,需要配合辅导员及学校老师完成新的就业协议、就业证明函、自由职业、自主创业等登记;若离职未就业的也要主动联系辅导员,多方面寻求就业机会,以求早日顺利就业。

十二、学校会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吗?

学校是不会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为了使学生顺利就业,学校会加强就业、创业教育指导,让学生都能积极的面对就业。学生也有义务配合学校及上级就业有关部门做好全国毕业生就业统计相关工作,积极主动的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这也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

十三、顶岗实习协议可以当作就业协议吗?

肯定不能。首先实习协议和就业协议是两种不同的合同文件,概念和性质是不同的。实习协议是学校安排在校学生去单位锻炼、实习实践而签订的协议,它属于教学活动。就业协议是学生确定了在某单位(当然也可以是顶岗实习单位)跟单位签订的就业合同,包含试用期,属于就业。

有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你现在的单位只是实习单位,实习一、二个月就会离开。这种情形只能签订实习协议,不可以作为就业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二是如果你确定就业单位就是你实习的单位,实习期满或拿到毕业证,公司即与你签订长期用人协议的,就可以签订就业协议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绝对不能把实习协议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十四、可以随便找一家单位签就业协议吗?

不可以。就业统计的真实性大到影响国家的方针政策的制定,为了就业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切记不可随便找一家公司签一份虚假的就业协议,老师们也不可以诱导学生虚假就业,应实事求是的登记就业信息。若变换单位,要申请违约并填写新的单位信息,具体参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流程第6、7条并联系辅导员。

十五、毕业前没有签订就业协议会影响拿毕业证书吗?

不会。毕业证书的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是不挂钩的。就业协议是为了保护学生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是所有的毕业生在毕业季都必须要完善的一种就业登记。所以为了自身合法权益,有了稳定的单位请尽快完善登记。

十六、协议书在什么条件下生效?学校一方起什么作用?

教育部明确规定,毕业生就业工作,学校要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共同维护《全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协议立即生效,双方就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经学校盖章)。学校作为鉴证一方,登记取证,向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就业数据。

十七、为什么单位说要毕业后或者说需要我三证齐备才可以签协议呢?

用人单位如果向你索要“三证”(计划生育证、劳务证、身份证),那就不是按应届毕业生来录用你,而是把你当作社会待业人员来处理。应届毕业生就业不需要“三证”。

十八、换了新单位,就业协议怎么办理?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如要终止协议,必须让单位出具解约函,学生在《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申请违约,待校方通过后可再次提交新的就业单位信息。

十九、我成功应试了一家外地单位,该单位要求学校先就业协议书盖好章,由我报到时带过去。可以这样做吗?

就业协议书的盖章,学校作为鉴证方是最后。请按照就业协议签订程序进行办理。

二十、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区别表现在:

 


项目

就业协议书

劳动合同

缔约方

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

毕业生、用人单位

作用和性质

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力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内容

主要是毕业生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进行派遣。

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有效期

签订在前,自签订日期起至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劳动合同签订在后。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协商签订期限。



第四篇  报到证

二十一、报到证是什么?

报到证是毕业生转移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的凭证,非常重要,切记不可遗失。报到证签发时的原始状态为打印在一张纸上的两联,一联是报到证(蓝色),毕业时由学校发给毕业生;另一联是派遣证(白色),作为档案材料装入学生档案中,由学校派去毕业生的生源地。

特别提醒毕业生,毕业生领到报到证后,一定要在报到证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证上有注明期限)到报到证签往单位(报到证上已写明)报到。按规定没在报到期限内报到的或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就业手续,接收单位有理由认为你不符合报到条件,可以拒绝接收。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应向报到单位说明理由并得到同意,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且需及时办理落户,否则会成为没有户籍的“黑户”人员,会带来许多麻烦。如:无法考研、无法考公务员、无法转正定级、无法晋升职称、无法计算工龄、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无法补办丢失身份证、办理退休等等。

二十二、学分没有修够或没签就业协议,能拿到报到证吗?

报到证的获得条件:(1)是国家计划内录取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2)已经完成学业,取得了毕(结)业资格;(3)属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毕业2年之内)。

所以,学分没有修够,拿不到报到证。没签就业协议,取得了毕(结)业资格,可以拿到报到证。

二十三、毕业离校后,新签订的就业单位要我将报到证派遣到单位,我该怎么办理?

这就是调整改派。目前,调整改派只能现场办理,尚未开通网上服务。每年7月15日左右(具体看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通知),学校可以集中统一到重庆市大学中专就业服务中心免费办理;逾期后,毕业生可自己或委托他人到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需带齐相关证件,相应手续费,立等可取。

办理指南:

1)新就业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或其他工作接收证明(劳动合同、录用通知、接收函等),如无新就业单位,仅改派回生源地的不需此项。

2)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首次就业的不需此项)和原《报到证》。

单位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七号建北八支路口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节假日不办公)

 

023-88517388

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大学城分中心)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临25号(重庆市大学生微企梦花园和创业实践孵化中心)

 

 

023-65621257

二十四、《报到证》遗失怎样申请补办?

毕业生意外遗失《报到证》,凭《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和本人书写的“补办申请”到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第五篇  毕业生档案

二十五、档案有何用途?重要吗?

人事档案非常重要,它是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有一定价值的纸质或电子文件记录,比如成绩单、毕业生鉴定表、报到证、体检报告、入党申请等等。离开大学校园后,很多时候会用到个人档案,比如评定职称、申请教师资格证、律师实习资格证、某些城市落户、公招考试、甚至办理退休等等。有的学生在大学毕业时因暂时未就业或者就业单位不需要档案等情况而忽略了这个重要的文件,这极有可能给日后的就业等事宜造成困扰。所以毕业生除了把毕业证保管好以外,一定要在报到证上注明的时间去派遣地报到,并要知道个人档案的去向,以便日后使用,如超过指定期限,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二十六、毕业生档案去向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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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一般为各大中型国有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人才交流机构等。

2.务必要与相应的档案接收单位取得联系,查询档案是否已到以及是否还需办理其他手续。

3.照国家规定,档案不能由个人保管、个人携带,必须由具备档案保管权的单位保管,通过专门的渠道转递档案。

二十七、办理档案转出所需材料?

1.需带上调档函(调档函由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出具,一般情况下只有大型国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或其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权限。)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转档申请表。转回原籍就业主管部门的带上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代替别人办理的需另外带上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并填写转档申请表。

2.其余手续请具体咨询各个存档机构。

二十八、我是专升本学生,档案要怎么处理?

因各个本科院校对于新生档案的不同要求,部分同学为自提至升学学校,其余由各二级学院整理密封,再由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统一转寄至升学学校,具体情况请关注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通知或咨询辅导员。

 

第六篇  自主创业

二十九、刚出校门,没有学过经济基础知识能创业吗?

创业是一项非知识体系的社会实践活动,重要的不是靠书本知识,而是根据自身条件,所处的环境,以及自己根据市场考察所选定的项目来搜索创业知识的。

三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免收行政事业收费、税收优惠、享受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和免费创业服务等优惠政策。

三十一、什么是众创空间?     

通俗理解众创空间:众就是多,大家的意思,创就是创新创业的意思,空间象征着一个舞台,平台的意思。所以众创空间就是一个帮助大家创业的舞台。

三十二、什么是GYB培训?

GYB培训帮助学习者确定是否适合经营企业。可以通过自我评估来了解企业家素质,并得到专家的指导,进一步发挥在企业管理方面的优势。

三十三、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

国家规定个人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各地区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有不同规定,许多地区额度还高于5万元。合伙经营贷款额度更大。

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可展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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