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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就业方案报送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刘利平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8日    阅读次数:898

各二级学院: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报送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渝毕指〔2020〕10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0年毕业生就业方案报送和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就业电子方案报送截止时间。

2020年6月12日22:00。

(二)领取报到证时间、地点。

1.领取报到证时间:2020年6月17日14:30

2.地点:明德楼205。

二、就业方案编制要求

(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客观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即各学院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和市教委、学校有关要求,确保毕业生就业方案的客观真实性和规范性,严禁虚假就业、数据造假,坚决杜绝就业数据失真问题

(二)要以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为依据,将符合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列入就业方案,无学籍或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不得列入就业方案。

(三)要按照毕业生提交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其他形式就业的证明材料为依据,汇总编制就业方案。

(四)数据库标准及具体填报要求详见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信息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文档中心《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库填报细则》。

三、就业方案审核要求

(一)毕业生资格及数据规范性审核。凡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不符的毕业生数据,要从2020年毕业生生源数据库中删除,确保毕业生资格准确无误。按教育部和《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库填报细则》有关规范要求,对就业电子数据方案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电子数据不规范的将反馈学院在限期内进行整改调整。经确认问题严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二)抽查审核。接市教委要求,将另行安排时段,组织力量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抽查纸质材料等方式,对执行“四不准”情况、就业真实性和就业材料规范性进行专项核查检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报送方案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1.《2020届毕业生就业方案报送责任书》(附件1)。

2.《2020年毕业生自主创业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72150266@qq.com。

(二)毕业生户档、组织关系迁转

1.已就业毕业生。就业单位接收户档关系的按单位要求办理;就业单位不接户档关系的可将毕业生户档、组织关系回原籍或在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挂靠户档及组织关系。

2.待就业毕业生。有三种方式可选:(1)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2)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3)在其他人才交流机构挂靠户档、组织关系。

(三)方案报送和审核工作联系方式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时间安排,提交就业电子数据方案和报送毕业生就业材料。工作联系人:刘利平,电话15923276668。

 

附件:1. 2020年毕业生就业方案报送责任书

2. 2020年毕业生自主创业基本信息汇总表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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