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永川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现启动永川区2022年上半年“职教激励政策24条”中第二十一条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奖励政策
(一)在永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符合公租房条件,享受公租房政策入住公租房,享受公租房50%的租金补贴。职教学生在永工作二年以上,三年内购买首套住房给予个人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享受永川居民同等政策。
二、申报材料
(一)
1.申报人提供与在永企业签订的连续就业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申报人的学历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3.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公租房租赁合同及缴费发票;
5.公租房租房补贴汇总表(见附件1)
(二)
1.申报人提供与在永工作二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相关证明。
2. 申报人的学历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3.是否享受《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房地产去库存促销售优惠政策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7〕98号)文件的相关优惠政策证明材料(由区财政局根据学校提供的名单验证);
4.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不动产权证、首套房证明、有效身份证明(未婚提供未婚承诺、已婚提供结婚证、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供户口簿、夫妻身份证等)。
5.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6.购房补贴汇总表(附件2)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4日止;
(二)申报联系人及电话:
招生就业服务中心罗老师 023-49835901 13637880063 ;
(三)申报程序:
1.2022年7月5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将材料(一式四份)交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明德楼205)。
2.招生就业服务中心对毕业生所交材料进行初审,于2022年7月6日前统一报送学校党政办。
招生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9日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