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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档案装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2日    阅读次数:2834

 各系:

2017届学生即将毕业,为了规范学生档案归档、转递流程,更加高效、有序地做好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材料

2017届毕业班辅导员按照学生档案管理要求,将毕业生入学以来的相关资料整理入档。需要归档的材料包括:

1.高考考生纸质档案;

2.录取通知书;

3.学生体检表;

4.学籍变动材料;

5.获奖材料(系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学生违纪处理和解除处分材料;

7.学生成绩总表(教务处提供并盖章,包括主修、选修的各门课程,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成绩);

8.学生综合测评总表;

9.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本表最后一页内容请各系完善后装进档案中):

1)辅导员意见栏:班主任、辅导员签写鉴定内容并签名;

2)系(部)意见栏:盖准予毕业蓝色印章和系(部)公章

3)学院意见栏:由系上统一盖准予毕业蓝色印章后,系部秘书统一拿到党政办盖学院公章;

4)毕业时间统填“2017615日”。

10.毕业生实习鉴定表;

1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一式两联:彩色联发给学生,白色联装入档案);

12.其他供组织人事部门参考的应当归档的材料。

二、档案整理进度安排

1610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到学院就业办公室领取学生档案专用袋、档案材料清单和档案密封签。

2614日前,毕业班辅导员分类整理好学生档案。

3618日,各系将检查合格后的档案密封,贴上档案密封签,盖上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学生档案密封章

4.各系于630日前将密封好的档案以系为单位统一交相关部门。需要寄出的的毕业生档案交就业办公室(行政楼111室),不寄出的档案交学生处(行政楼106室)。

5715日前,就业办公室通过重庆市邮政公司永川分公司寄出毕业生档案。除专升本学生和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外,毕业生档案原则上不自提,统一邮寄。

6.学生离校前,各系应通知学生在715日后至731日前,根据档案寄送单号(档案寄送单号由就业办公室提供给各系,并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和学校官网上同时公布),向档案接收单位查询档案,发现档案未到,应告知学院就业办及时追踪了解档案去向。

三、档案整理要求:

1.各系整理学生档案的场所要安全,学生本人不能接触档案。

2.归档材料要完整、真实。在整理学生档案的过程中,不得涂改、添减、勾划、损坏档案材料,对档案材料的相关内容要注意保密。

3.档案袋封面填写要求:在档案袋上填写系(部)名称、班级、姓名、届别;在档案材料目录下粘贴打印好的档案材料清单,有材料的在备注栏内写明份数(只要填数字,不要写“份”字),数字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栏目中没有材料的写“无”,应该有材料而没有的写“缺”。

4.将档案材料整理后按封面材料清单顺序依次放入袋内。

5.档案分类要求:

1)自提:专升本学生,除长江师范学院、重庆科技学院、重庆理工大学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等四所学校要求统一寄送外,其他学校一律由学生自己到系上领取,开学报到时交本科学校;其他需要自提档案的毕业生,需持单位开具的调档函或其他证明材料到系(部)办理自提手续并提取档案。系(部)在提交档案时,需在交学生处的《2017届毕业生档案交接表》的备注栏中明确注明“档案自提”。为防止档案丢失,请各系严格控制档案自提数量,尽量统一由学院转寄。

2)转寄:2017届毕业生、2014级退学学生和升学到长江师范学院、重庆科技学院、重庆理工大学、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等四所学校的学生,档案交就业办公室统一寄送。

3)交学生处:休学学生和暂缓毕业学生的档案,以系为单位统一交学生处保管。

6.各系(部)将毕业生档案移交学院就业办公室和学生处时,需分别提交《毕业生档案交接表》纸质表2份(表格在通知附件中下载,纸质表用A4纸打印,1份交相关部门,1份系部留存)。

1)交给就业办公室的《毕业生档案交接表》纸质表,名单应与移交的档案一致(退学学生要在备注里注明“退学”,升学到第二师范学院的学生要在备注里注明“升学”)。

2)交给学生处的《毕业生档案交接表》纸质表,除了休学学生和暂缓毕业学生的名单,还要列出专升本等自提档案的学生名字(休学学生,在备注里注明“休学”;暂缓毕业学生,在备注里注明的“暂缓毕业”;专升本等自提档案的,在备注里注明“档案自提”,并由学生本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1.各辅导员要提醒学生,务必高度重视毕业生档案在今后人生发展中的重要性,组织学生认真核实档案接收单位和就业单位,并让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2.学生必须在730日前登录http://cqcfe.university-hr.cn/(学院就业信息网)查询邮寄单号,与当地档案管理部门联系弄清档案是否寄到。档案去向不明的,最迟在2017930日前与就业办公室联系,以便及时弄清档案去向,避免造成档案遗失。

 

附件:毕业生档案交接表

        

 

                                                                                                          学生处    招生就业处

                         20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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