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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重庆市2019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就业双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刘利平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3日    阅读次数:1679

 各系部:

20181129日—30日举办“重庆市2019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委、重庆市国资委

承办单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重庆医科大学

二、时间地点

时间:1129日(星期四)

地点: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路269号(重庆展览中心)。

三、参加对象

(一)在渝国有企业,市内外大、中型民营企业、医疗服务机构及其他用人单位共计近650家;

(二)市内有关高校2019届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

四、工作要求

各系部就业班辅导员要积极宣传,通知未就业的学生(尤其是我市贫困家庭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好要参会的学生名单,交由各系就业干事;1129日早上8:00在财英楼门口乘车。请同学们提前做好简历等相关准备。

岗位需求信息将通过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专题页面(网址:sx.cqbys.com)进行发布(发布时间为112618点起)。

 

 

附件:

1.   市属国有企业招录我市高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相关说明

 

 

招生就业处

20181123

                 附件1

市属国有企业招录我市高校贫困家庭毕业生

的相关说明

 

一、我市高校贫困家庭毕业生范围说明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普通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53号)文件内容,我市高校贫困家庭毕业生具体指重庆户籍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本人残疾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等四种贫困类型。

二、市属国有企业招录高校贫困家庭毕业生说明

市属国有企业在坚持人才供需双向选择的基础上,优先录用我市贫困家庭毕业生;参加1129日双选会的高校贫困家庭毕业生可在个人简历上标识“贫困家庭类型”;市属国有企业在双选会后对有招聘录取意向的高校贫困家庭毕业生,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通过工作电话通知毕业生本人提供贫困家庭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被确定为录取意向对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说明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

提供户籍地县级以上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卡》,无零就业家庭卡的,可以到居住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零就业家庭认定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二)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证明材料

提供户籍地区县(自治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同时对从其户口簿上无法确认求职贫困毕业生与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关系的,还应提交由户籍地村居委出具的求职贫困毕业生与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城乡低保家庭证明材料

提供享受低保地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和其法定抚养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残疾毕业生证明材料

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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