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招聘信息>>阅读文章

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发布人:刘利平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2日    阅读次数:1119

 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国语教学工作,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学前、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应届、历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

3、不限户籍、民族、性别。

4、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811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岁。

5、学历专业要求:

1)学前岗位: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中专学历限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限学前教育或师范类相近专业,符合《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2)小学岗位: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为师范类小学基础教育专业或相近专业,符合《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3)初中、高中岗位: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为师范类专业或相近专业,符合《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6、普通话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需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7、教师资格要求: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其中: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即: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普通话水平达到岗位所列标准),并在2018年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8、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辞职辞退不满一年的教师;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2968

第一类:学前教师892名。

第二类:小学教师1045名。

第三类:初中教师634名。

第四类:高中教师397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31 日-201891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

叶城县教育局(叶城县育才路行政审批局二楼教育局人事股)

2)网络报名地址:13579300123@163.com

3)疆内外招聘会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提供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照),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水平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应届生于毕业后提供)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

2、网络报名预先提供以上资料的电子扫描版,考试前提供相应原件进行审查。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不设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组具体组织实施。2018年寒暑假各安排1次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成绩及结果运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记入聘用教师档案,作为教师入编的重要依据。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用上课与答辩相结合形式。①备课:由考生自行准备教案,报考中小学岗位的考生从人教版小学、初中、高中教材中任选一课准备教学设计;报考学前的考生从幼儿园五大领域中任选一课准备教学设计,在面试时将教学设计(一式五份)交评委。②说课:考生根据教学设计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为5-10分钟,评委根据考生说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③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说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3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四)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到岗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与管理

1、聘用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教师享受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同工同酬,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享受国家住房公积金、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

3、聘用教师须在三年内通过参加自治区特岗教师考试入编。聘用期间每年进行绩效考核,面试成绩与绩效考核成绩突出者,可优先通过参加自治区特岗教师考试入编。

、薪酬及待遇

1、工资福利:叶城县为国家六类地区,新聘教师月工资及财政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本科学历约为9500元,专科学历约为9200元,中专学历约为9000元。

2、住房:提供公租房或教师周转宿舍。

七、相关事宜

1、招聘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2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公告》由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叶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998-5797601  (办公室) 

联系电话:吴比星  15199837926

熊 军   18190600212

张 春   13887074975

刘汉平  1538844545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叶城县教育局

 

                          一八年三月一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