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可丢失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
《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的协议,每套一式三份(常称为“三方协议”),签字盖章后,学校一份,个人一份,单位一份。协议书是每个学校和用人单位控制违约率的重要工具,与每名学生对应,只有一套,不能遗失。有些学校规定就业协议书丢失是不能补办的,有些学院能够补办也要等到次年3月,这就错过了许多重要的就业机会。就业协议书不能转让,也不能伪造。就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违约需谨慎,一般会有相当金额的赔偿,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失效。
每个学校根据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制毕业生派遣方案,上报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审批,打印《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也称《派遣证》、《通知书》),由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生的调配部门签发,是毕业生参加工作,转正升级的必要材料。就业报到证一式两页,正页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副业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毕业生持有《报到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报到证》是非常重要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重要。没有《报到证》,在家庭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就业将无法落户;回家乡就就业,报考当地行政事业单位也需要《报到证》;没有《报到证》,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不予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其档案不能在才市场流动;没有《报到证》,国家的企事业单位将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日后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等,都将受到限制。因此,特别提醒同学们,除升学外,其他毕业生都应该拿到《报到证》。《报到证》的有限期限一般为一个月。《报到证》办理的有效期为毕业生离校后两个自然年之内,毕业生毕业两年后属社会人才范畴,同时,毕业生如果单位发生变动,两年内可以进行改派手续。
在日常管理中,毕业常常遇到这样几种情况:有个别同学未通过三方协议签订工作,拿到报到证时未及时使用报到证报到,自己把报到证放在身边。过了几年才发现自己的档案、户口都未及时办理,而且这几年的工龄都不作计算。还有些同学更换了工作,未进行及时改派,导致档案未及时跟进,原单位失去联系后,导致档案丢失。这些都是没有搞清楚《报到证》的政策而引起的,毕业生应予以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