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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下半年“职教24条激励政策”》的通知

发布人:刘利平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7日    阅读次数:4349


各二级学院:

根据永川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现启动永川区2021年下半年“职教激励政策24条”中的第二十一条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每一位在永川工作的毕业生都知晓此政策。申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奖励政策

(一)在永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符合公租房条件,享受公租房政策入住公租房,享受公租房50%的租金补贴;

(二)在永工作二年以上,三年内购买首套住房给予个人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享受永川居民同等政策。

二、申报材料

(一)公租房租房补贴。

1.申报所需资料:

①申报人提供与在永企业签订的连续就业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②申报人的学历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③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④公租房租赁合同及缴费发票;

⑤汇总表。

姓名

身份证号

毕业时间及毕业院校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公租房租赁起始时间

承租公租房门牌号

月租金
  (元)

补贴标准

申请补贴金额(元)

银行卡号













(二)购房补贴

1.申报所需资料

①申报人提供与在永工作二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相关证明;

②申报人的学历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③是否享受《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房地产去库存促销售优惠政策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7〕 98号)文件的相关优惠政策证明材料(由区财政局根据学校提供的名单验证);

④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不动产权证、首套房证明、有效身份证明(未婚提供未婚承诺、已婚提供结婚证、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供户口簿、夫妻身份证等);

⑤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⑥汇总表。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子女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购房座落

购房时间

购房面积(㎡)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月12日12:00止;

(二)申报程序:

1.2022年1月12日12:00前,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将材料(一式四份)交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明德楼205)。

2.招生就业服务中心对毕业生所交材料进行初审,于2022年1月12日16:00之前统一报送学校党政办。

(三)若有疑问请联系:刘老师49835901 15923276668 

 

 

招生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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