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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重庆市大学生就业创业 人物事迹遴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赵涵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6日    阅读次数:914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重庆市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遴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2022〕8号)要求,引导支持毕业生参军入伍和到基层就业创业,深入宣传国家和地方促进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挖掘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支持毕业生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重庆市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遴选条件

普通高校在读大学生、应往届毕业生。其中:

(一)基层就业大学生

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8-2022年毕业)的毕业生,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或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组织选调到基层重点培养群体”。事迹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对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基层就业有积极作用。

(二)大学生创业人物

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8-2022年毕业)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业经历和经验具有典型性和启发性,创业过程受到学校正向指导或享受到国家扶持政策,对启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有教育启示作用。

(三)军营大学生战士

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有积极作用,事迹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对鼓励和引导大学生积极参军入伍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活动安排

(一)人物事迹推荐

学院自行组织本学院人物事迹遴选,并择优推荐至招生就业服务中心,每个类别不超过2名。

(二)优秀人物事迹评选

学校组织就业创业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人物事迹进行评选,每个类别评选1名,共遴选3名人物事迹作为全典型推荐至市教委

(三)人物事迹待遇。

1.市教委对遴选出的45名人物事迹颁发“2022年重庆市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纪念证书。

2.在45名人物中选出15名(各类型不超过5名)报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参加全国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宣传报道活动。

3.在“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上对45名人物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4.视情况择优推荐至国家级和市级重要媒体宣传报道。

、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学院要高度重视人物事迹的推荐工作,积极动员,广泛宣传,发挥就业创业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要对人物事迹的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所推人物事迹真实有据符合遴选要求

(二注重材料撰写。安排专人负责人物事迹撰稿,文稿体例不限,文字精炼流利,突出人物积极向上、青春奋斗的精神以及工作实绩,强调国家政策的引领和学校的指导帮扶作用。事迹内容1500-3000字,事迹简介300字,为避免网页信息出错,请将事迹文稿WORD文档调试完格式后再复制粘贴于报名网页上。上传3张3M以上JPG格式人物照片(其中至少一张单人照,一张工作照),照片风格要适用于公众媒体宣传。

(三落实专人负责。4月15日前,指定一名联系人通过邮箱报送推荐材料(邮箱993235932@qq.com,完成人物推荐上报,逾期未按要求报送的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涵,13996025893。

 

 

招生就业服务中心

2022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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