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执行就业统计标准。要按照本通知以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渝教学发〔2018〕8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规定,科学、准确认定毕业生就业材料,规范、及时录入毕业生就业信息,坚决防止被就业、数据就业等情况发生。
二、严格落实就业工作责任承诺制。学校二级院系在报送就业率等就业状况和重要数据修改变更时,须报送由经办人、院系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责任承诺报告书。
三、健全完善监督举报机制。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站、校园广播、“两微一端”等多种渠道,公布我委及学校的举报电话或举报邮箱;要认真核查、及时处理举报信息,一经核实要立即整改,并依纪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49835901,举报邮箱:16529563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