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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档案装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刘利平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0日    阅读次数:1909

 各系:

2019届学生即将毕业,为了规范学生档案归档、转递流程,更加高效、有序地做好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材料

2019届毕业班辅导员按照学生档案管理要求,将毕业生入学以来的相关资料整理入档。需要归档的材料包括:

1.高考考生纸质档案;

2.录取通知书;

3.学生体检表;

4.学籍变动材料;

5.获奖材料(系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学生违纪处理和解除处分材料;

7.学生成绩总表(教务处提供并盖章,包括主修、选修的各门课程,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成绩);

8.学生综合测评总表;

9.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本表最后一页内容请各系完善后装进档案中):

1)辅导员鉴定栏:辅导员(班主任)签写鉴定内容并签名,落款时间在2019620-2019627日,注意辅导员鉴定时间在系部之前;

2)系部意见栏:盖准予毕业蓝色印章和系(部)公章,落款时间在2019620-2019627日,注意系部意见时间在辅导员鉴定落款时间之后;

3)学院意见栏:系上盖准予毕业蓝色印章,落款时间填写2019628日,由系部秘书统一拿到党政办盖学院公章;

10.毕业生实习鉴定表;

1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一式两联:彩色联发给学生,白色联装入档案);

12.其他供组织人事部门参考的应当归档的材料。

二、档案整理进度安排

1614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到学院就业办公室领取学生档案目录和档案密封签。

2624日前,毕业班辅导员分类整理好学生档案。

3627日,各系将检查合格后的档案密封,贴上档案密封签,盖上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学生档案密封章

4.各系于628日前将密封好的档案以系为单位统一交相关部门。需要寄出的的毕业生档案交就业办公室(明德楼205室),不寄出的档案交学生处(明德楼128室)。

5715日前,就业办公室寄出毕业生档案。除接收学校要求统一寄送档案的专升本学生和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外,毕业生档案原则上不自提,统一邮寄。

6.学生离校前,各系应通知学生在715日后至731日前,根据档案寄送单号(档案寄送单号由就业办公室提供给各系,并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和学校官网上同时公布),向档案接收单位查询档案,发现档案未到,应告知学院就业办及时追踪了解档案去向。问题处理时间截止到930日,若因过时未查询档案而导致遗失问题均由学生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

三、档案整理要求

1.各系整理学生档案的场所要安全,学生本人不能接触档案。

2.归档材料要完整、真实。在整理学生档案的过程中,不得涂改、添减、勾划、损坏档案材料,对档案材料的相关内容要注意保密。

3.档案袋封面填写要求:在档案袋上填写系(部)名称、班级、姓名、届别;在档案材料目录下粘贴打印好的档案材料清单,有材料的在备注栏内写明份数(只要填数字,不要写“份”字),数字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栏目中没有材料的写“无”,应该有材料而没有的写“缺”。

4.将档案材料整理后按封面材料清单顺序依次放入袋内。

5.档案分类要求:

1)自提:专升本学生,除四川外国语大学、长江师范学院、重庆科技学院、重庆理工大学、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重庆邮电大学等六所学校要求统一寄送外,其他学校一律由学生自己到系上领取,开学报到时交本科学校;其他需要自提档案的毕业生,需持单位开具的调档函或其他证明材料到系(部)办理自提手续并提取档案。系(部)在提交档案时,需在交学生处的《2019届毕业生档案交接表》(见附件)的备注栏中明确注明“档案自提”。为防止档案丢失,请各系严格控制档案自提数量,尽量统一由学院转寄。

2)四川外国语大学、长江师范学院、重庆科技学院、重庆理工大学、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重庆邮电大学等六所学校的学生,档案交就业办公室统一寄送。

3)交学生处:休学学生和暂缓毕业学生的档案,以系为单位统一交学生处保管。

6.各系(部)将毕业生档案移交学院就业办公室或学生处时,需分别提交《2019届毕业生档案交接表》纸质表2份(表格在通知附件中下载,纸质表用A4纸打印,1份交相关部门,1份系部留存)。

1)辅导员提交至就业办公室的《2019届毕业生档案交接表(交就业办)》纸质表,名单按学号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移交的档案排列顺序应与名单顺序一致(退学学生要在备注栏注明“退学”,并写清档案接收区县;升学的学生要在备注栏注明“升学”,并写明升学院校名称)。

2)系部统一提交至学生处的《2019届毕业生档案交接表(交学生处)》纸质表,名单按学号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除了休学学生、暂缓毕业等档案暂留存学校的名单,还应列出专升本等自提档案的学生名单(休学学生,在备注栏注明“休学”;暂缓毕业学生,在备注栏注明“暂缓毕业”;专升本等自提档案的,在备注栏注明“档案自提”,由学生本人签字按手印,写明领取时间,并附上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在上面写明“本人自提档案,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四、注意事项

1.各辅导员要提醒学生,务必高度重视毕业生档案在今后人生发展中的重要性,组织学生认真核实档案接收单位和就业单位,并让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2.学生必须在730日前登录http://cqcfe.university-hr.cn/

(学院就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查询邮寄单号,并与当地档案管理部门联系弄清档案是否寄到。档案去向不明的,请及时与就业办联系,超出 2019930日视为档案邮寄无问题,逾期出现档案遗失等任何问题,由学生自身承担,与学校无关。

 

附件:2019届毕业生档案交接表   

 

 

学生处  招生就业处

20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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